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形成《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并公布全文。该会议纪要共分为五大部分129条,就当前金融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做出相关指导性规定。其中第三部分“与资产管理有关的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与私募基金司法审理相关的条款共计12条,对于私募基金行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北京基金公司邀请了植德律师事务所的乔焕然律师开展了以《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当前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最新发展》为主题的讲座。公司员工通过线下及线上方式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
乔律师从近期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出发,以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法官在全国法院金融审判会议上的讲话及《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为例,从金融审判会议纪要关于私募基金行业的要点问题、金融规章对认定金融合同效力的重要性提升等方面对法院金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最新发展以及对北京基金公司基金业务的影响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并与大家展开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及时,加深了大家对行业合规态势的理解,对后续开展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指引和规范作用